当商标有效期满之后,需要继续使用该商标的,那么根据《商标法》*四十条相关规定,商标注册人需要在期满**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;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,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。所以商标期满之后需要继续使用的,那么我们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商标续展即可。
而在我们办理商标续展的时候,首先我们需要准备好合适的商标续展材料及相应商标续展申请书,并将准备好的商标续展材料及申请书提交商标局。商标局会在规定时间内受理该商标续展申请,当受理该申请之后,商标局会在规定时间内审查该商标是否符合商标续展条件,如果未能满足商标续展条件的,则该商标将不得续展。如果通过商标局审查之后,商标局会对续展申请方下发相应通知书。
在领取到相应通知书之后,也就表示该商标续展已经成功了,而在我们进行相应商标续展的过程中,我们需要知道,当我们在进行相应商标续展的时候,也是存在着一定风险而导致续展失败,以至于失去商标所有权,所以在需要商标续展时,我们需要确定好续展过程中的注意事项,或者直接委托代理机构帮助处理,以此确保商标续展能够成功进行。